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组发〔2023〕5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和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通〔2023〕28号)要求,现就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是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确保主题教育成效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照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具体目标,深入学习领悟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检视问题、深刻剖析,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要精准把握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检视差距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方法步骤

(一)认真组织理论学习

各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主题教育始终。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开展一次集体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经济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二)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既谈收获体会又谈差距不足,既谈自身缺点又谈对方问题,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

(三)联系实际检视问题

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从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突出问题,特别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12条具体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深挖问题症结,深刻进行党性分析,找准思想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党支部和党员要全面梳理、认真盘点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整改问题清单,与上一年度组织生活会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谈心谈话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一并作为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要注意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关键是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四)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通报党支部的查摆问题情况。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自我批评要正视问题,揭短亮丑,不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查摆问题。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直截了当、开门见山,注重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指出差距不足,不得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学习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待批评意见要胸襟坦荡、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纷争。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抓严抓实问题整改

要把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作为巩固提高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将委派人员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检验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具体安排见《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委派列席所属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人员名单》(附件1)。各党支部会前要与委派列席人员、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联系,确定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和地点等,并在会前将《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表》(附件2发送到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工作邮箱zsjgdw@bjtu.edu.cn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51682901。

(二)强化分类指导

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要求,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在8月下旬召开,因开学迎新工作等影响,最迟须在9月14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应当面对面开展,开展情况的相关报道要及时报送至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

9月14日前,请将《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表》(附件3)报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邮箱zsjgdw@bjtu.edu.cn。

 

联系人:孙鹏  51682901

 

直属单位与机关党委

2023年8月29日